每年有超過兩百位行人車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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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超過半數是65歲以上長者。老人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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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台灣「車讓人」的觀念未深植。圖為高雄市員警站在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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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攙扶騎腳踏車的老人過馬路。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警政署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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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超過兩百位行人車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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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超過半數是六十五歲以上長者;車禍主因多半不走行人穿越道或闖紅燈等行人違規。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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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長者行動遲緩,經常來不及在綠燈期間過馬路,「車讓人」觀念要再加強,尤其針對老人,要有更高的友善環境;學者也建議,政府應教育老人如何安全過馬路。聯合報二○一二年願景工程報導「公路正義」,促使政府正視交通亂象;五年來,車禍當天死亡的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身亡)逐年遞減,但距離「酒駕零容忍」仍有很大努力空間,行人傷亡事故並未明顯減少,尤其是老人慘死輪下的問題仍然很嚴重。警政署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路口遇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指示或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應暫停讓行人先行。但統計調查發現,五年來行人因車禍死亡案件未明顯減少,其中老人身亡每年都占一半以上;最常發生的時間是在運動與買菜時。警方說,除與老人習慣、反應有關,國內交通工程不夠友善,國人開車習慣不佳,「車讓人」觀念不足,也是原因。例如二○一○年六月,前立委趙永清七十八歲岳母外出買菜,在台北市萬大路來不及在綠燈秒數內過馬路,被迫站在路中央閃車,卻不幸遭砂石車輾死。警政署表示,警察機關每年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開罰上萬件,類似悲劇卻仍一再發生,而台灣已邁入老年化社會,老人行的安全問題,更值得正視。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曾平毅分析,高齡者因身體虛弱,小擦撞就可能導致死亡;他說,老人行動遲緩,常來不及在綠燈期間過馬路,其實號誌時相會依弱勢行人腳步計算,並非「綠燈不夠長」,而是「沒有善用號誌」;應教導老人,若沒把握通過或綠燈未顯示倒數,最好等待下次綠燈再通行。近年交通部推動「路老師」志工,深入社區向老人宣導,但他認為力道不夠,尤其老人認知能力退化,宣導必須直接簡單,如明確告知天亮再出門運動、穿鮮豔衣服、走斑馬線等,「讓老人聽得進去,要像耐心教小朋友!」警政署也鼓勵員警深入社區及校園宣導,教導老人及學童,不穿越車道,謹記「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準則,確認安全無虞再過馬路。公路正義報導後行人車禍死亡人數 製表/李奕昕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