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今天(22日)上午十時將在山東濟南中院宣判,
,薄熙來犯受賄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並處沒收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
,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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