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中女友射後不理 小孩出生連監護權都不想要

游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原是高中班對,

台中聖賢堂

,畢業不久林就懷孕,

短視頻

,游口頭承諾會負責,

電動車

,未料女兒一出生他竟嚇得神隱,

影片購物

,林無奈向法院要求游認領女兒、支付扶養費,

關鍵字行銷

,未料游竟稱「不想要監護權」,

商標申請查詢

,還以收入不穩做藉口;法院判處游應認領,

優良網路行銷公司

,每月還得付林7200元扶養費。林女主張,

抽脂推薦

,原本和游是高中同學,後來相戀交往,畢業就搬到對方家住,直到去年2月懷孕,游也答應要結婚,2人就一起拍婚紗還簽結婚書約,但卻一直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同年10月生下女兒沒幾天後游就不告而別。 林還說,至今都是她獨自養小孩,對方未盡人父之責,目前只好回娘家住,自己也有意爭取監護權,但仍認為游也有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請求游認領女兒,同時每月得負擔1萬元的扶養費。游則說,沒有要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對於扶養費部分,因為自己在便利商店打工,薪水不高,所以沒有能力負擔,請求法院駁回其訴。法院送交DNA檢驗,確認該女嬰就是游的親生骨肉,另經社工評估雙方家庭,林女身心健康良好,在娘家支持下經濟狀況尚能維持生活;游則情緒不穩,訪談過程會不自覺發抖、大哭,經濟狀況也欠佳,對侵權責任、認知都還有待加強,法院審酌親職報告,認為游從女兒出生至今,從未親自主動照顧,審理中還表明不願意爭去監護權,顯然沒有照顧意願,加上自稱工作為打工性質,收入不高,藉此拒付扶養費沒有理由。判決指出,依照雙方年收入,考量保母費、醫療,日常生活雜支等,並參照國民生活水準,判林女請求由認領女兒有理由,游至女兒滿20歲為止,每月應支付林女7200元扶養費。林男讓女友懷孕,小孩出生後人就神隱,還說不想要監護權。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代銷公司
網路行銷顧問
購物網站租用
SEO優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站優化
台中操作排名
專業網頁設計
社群行銷達人
FB粉絲團經營
行銷達人
粉絲團經營
排名優化
台中行銷達人
排名系統
客製化網站
網路行銷達人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營FB粉絲團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