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法官楊絮雲不滿遭分案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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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監察委員調查中。最高法院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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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絮雲分案較多是當時的分案方式與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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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最高法院採電腦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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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無人為操作的可能。楊絮雲丈夫即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周盈文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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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直說謊,期許查明真相、懲戒究責、健全制度,另考慮提起國賠以回復名譽。 周盈文說,楊絮雲在最高法院期間為民國106年9月7日至107年5月21日,8個半月被指分特殊商事案件20件,包含幸福人壽案、台新金與財政部間的彰銀經營權訴訟等矚目案件。周盈文指出,特殊商事專庭共有7名法官,同一期間,楊絮雲一人分的案件數比其他6名法官分案總數還多。楊絮雲最終結案4件才離開,剩下16件,16件中迄今有10件未結,顯見案件質量相當重,而有分案不公的情形。最高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06年8月間,因待處理的民事抗告、聲請案件破千件,為加速審結此類案件,因此決議除新到任法官,由全部法官分案處理。新聞稿指出,106年9月分案時,特殊商事專庭的6名法官因受理抗告、聲請案件數已達標,所以未再分到其他案件,因此待分的8件特殊商事案件才會經由電腦分給同屬特殊商事案件專庭,且為該年度新到任的楊絮雲法官,此為當時分案方式及制度的問題。最高法院表示,92年以來都使用電腦分案,絕無人為操作的可能,因此絕無刻意分案不公或利用分案制度惡整楊絮雲的情事,事後也改進電腦分案程式、成立分案室,讓分案作業更公正、透明。最高法院還說,發生楊絮雲指摘分案不公一事後,書記官長徐昌錦為還原事實真相,積極進行調查,並向周盈文說明調查結果,但不為周盈文所接受。針對媒體報導,徐昌錦曾找周盈文商量,希望楊絮雲不要調回高院,若楊執意離開,承諾以派駐廳長、處長作為交換條件,希望事情不要曝光。最高法院則澄清,徐昌錦只是官長,對司法院人事調動毫無權限,交換條件說純屬無稽。全案起於媒體去年報導最高法院分案制度不公,並指法官楊絮雲因不滿遭分案霸凌,去年5月間主動請調回高院,監委依報導立案,上週一度親赴最高法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