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委員會初審通過考試委員降為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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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六年改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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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爭議。圖為考試院外觀。 記者鄭清元/攝影 分享 facebook 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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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減少考試委員名額並減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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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送黨團協商;但是否有違憲之虞?學界看法不一。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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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長伍錦霖在考試院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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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立法院強行通過有違憲疑慮的法律,他將負完全責任,凸顯問題的嚴重性。個人曾擔任考選部國會聯絡人,該修法若只是精簡組織,增強考試院功能,本人是贊成的;惟若是破壞了憲法體制賦予考試院職權本意,則堅決反對。以個人服務經驗,某日執政黨立委拿了一張成績通知單差0.2分及格,要我想辦法。我告以:辦理考試必須依據典試法及有關規定,有一獨立的典試委員會(委員長及委員均有一定資格要件)經一定的法律程序產生、典試委員長由總統任命、典試委員由考試院院會聘任,程序嚴謹。舉辦考試時,依監試法規定函請監察院派監委監試。所有的命題標準、評分標準、及格標準均由典試委員會決定,除非違反法令等情事無權更改,這件事我無法幫忙。 那位委員聽了很生氣:不要講那麼多,反正你替我想辦法。我回以:「若依委員指示,將涉刑法妨害考試罪。」我轉頭就走,在回部途中手機響起,部長秘書要我到部長室,說明原委後部長拍我肩膀說:「這個人我知道」。回辦公室到承辦科一查,差0.2分者有四十多人,可見考試競爭激烈。再者,某日接到一位立委手機通知。我三步併作兩步進他辦公室,只見他滿臉怒氣說:「怎麼這麼久才到?」我說:「報告委員,我們在木柵,一聽到通知立即趕來。」一聽氣消了,原來他一位親戚報考一般警察考試,第一試錄取,第二試名落孫山,要委員替他討回公道。我當然將辦理考試的流程說明一遍,幸好有媽祖婆庇佑,這位委員聽懂了,沒再為難我。我們本來有很好的師範、教職體系,現在都沒有了;現在唯一還可說得上公平的是考試制度,若再任由立委以民粹方式干預摧毀,其後台灣只有向下沉淪了!底層民眾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