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持毒吸毒 飯店不報案可重罰百萬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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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知情不報」條款;未來特定營業場所如摩鐵、觀光旅館等人員發現可疑持有或施用毒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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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通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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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不報者最重可罰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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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者可勒令歇業。台北W飯店去年發生廿一歲郭姓女模因毒趴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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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驗出安非他命等九種毒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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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家屬就以同一「義務」作為請求權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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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館店發現毒趴卻未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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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業者求償。根據民事起訴狀,郭女家屬以連帶求償方式向飯店法人、七名飯店職員及召集毒趴的三名被告索賠,要求應賠償女模父親一二八八萬元、賠償女模母親一二六七萬元,飯店本身還應賠償女模父親二五一萬元,總求償金額為二八○七萬七二○二元。三讀修正案也通過附帶決議,鑑於毒品防制工作重要性,毒品防制經費應由行政院依照毒品防制計畫編列預算。台北地檢署偵辦女模命案,並未對飯店從業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只依轉讓偽、禁藥致人於死罪起訴家朱家龍及藥頭共六人,全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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