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議員林緗亭(左一)與律師吳讚鵬(左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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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嘉義縣民眾法律諮詢。 圖/林緗亭提供 分享 facebook 嘉義律師公會理事長陳澤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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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統計南部縣市冒牌律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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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律師資源分布不均、重人情味和法學知識不足等原因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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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盡量與律師相約在事務所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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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出示律師證書或證號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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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現冒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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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立即向當地律師公會或司法單位舉發。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辨別冒牌律師有個簡單的方式自保,可上網透過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來辨識與查詢該律師是不是領有證書。 一名補教名師未取得律師資格,竟在高雄市成立法律事務所自任所長,並利用在補習班教授法律課程的機會,對外營造得以處理訴訟事件的假象,受當事人委託訴訟,收受狀紙費、律師費,被移送法辦時還辯稱並非訴訟費用,而是車馬費用,直至合議庭審理才坦承犯行,去年底,台南地院認他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10萬元。邱姓男子私自開設「安心法律顧問中心」,協助當事人撰寫民事起訴狀、代理出席調解程序庭等訴訟,並向當事人收取費用,經嘉義律師公會告發,法院判邱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13000元。另去年2月間,陳姓男子在台南地院及地檢署車輛通道,見同姓男子騎機車駛至靠近地院停車格停放,詢問對方想辦何事,得知當事人前來執行酒駕案件,他向當事人索取執行通知書閱覽後認有機可乘,向當事人佯稱:「這個案子你可能會被關,我是退休法官,可以幫你寫書狀遞到地檢署,就不用被關」。當事人不疑有他,騎機車搭載陳前往中西區青年路的一間打字行撰打書狀,並向當事人收取撰狀費用3千元,經聯絡母親攜帶3千元到打字行交給陳收下。當事人騎機車搭載陳返地檢署遞狀途中,當事人母親打電話告知兒子的大嫂察覺有異,趕往地檢署當面質問陳,且進入服務台詢問,陳見形跡敗露才將3千元退還。台南地院認陳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