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中)昨天與各民間團體來到立法院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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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民進黨團勿將醫療法第82條強攻三讀。 記者曾吉松/攝影 分享 facebook 醫療法修正案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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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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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減輕醫事人員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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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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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連帶替醫療機構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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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病家向醫院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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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醫院內部運作體系,如何舉證,難上加難,恐更求償無門。醫改會董事楊秀儀說,此次修法,專家多數認為,應朝向國際趨勢,減輕醫事人員刑責,邁向「去刑化」,但醫療人員刑責減輕、醫療系統責任就應加重,也不代表醫師就不用負民事責任。新通過的法條規定,「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台大醫院前副院長、台灣大學醫學院麻醉科暨法醫學科教授王明鉅認為,病家不熟悉醫院內部運作規則,如何舉證故意或過失?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發生醫療糾紛時,病家想獲得的只有「真相」,但現行台灣缺乏避免走入訟訴的「醫療事故處理機制」,無法事先關懷病家,提供公正的醫療團隊替病家解讀病歷。病家為獲得真相、為了有專業團隊解讀病歷,仍會採取訴訟,無法避免濫訴。當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該如何自保?醫改會建議,第一步保全全本病歷,其次為諮詢醫療第二意見、尋求院方溝通說明,並至衛生局申請多元雙向試辦計畫。申訴或調處時,不能只訴諸悲傷,而未能備好證據與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