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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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偵辦減肥禁藥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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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案件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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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投資涉案人馬來西亞孫姓女華僑家族的海外事業;高雄地院昨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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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井天博十二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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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妻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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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判無罪。
井天博昨天下午得知遭判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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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不願受訪,據他友人轉述,井神情冷淡,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在法院審理時,井否認收賄並堅稱,孫女透過黃姓男子交付的七十支幹細胞製劑,是他花廿萬元購買的,並非向孫女收賄。
審判長莊松泉痛批,井天博身為檢察官,竟不思廉潔自守,違背檢察官維護社會正義的神聖職責,仗恃身分伺機需索,嚴重破壞司法官箴,和人民對司法的信任與期待。
高雄地院調查,井天博在二○一○年間偵辦減肥咖啡含禁藥成分案件時,查到貨源來自舊識馬來西亞孫姓女華僑,井天博傳喚孫姓女子到案後,由黃姓男子居間牽線,讓井投資孫姓女子家族在馬國經營的礦業,以交換案件簽結免訴。
雙方談妥後,孫女先以價值約十二萬元的七十支幹細胞製劑,向井行賄,井後來交代妻子到馬來西亞,擔任孫女家族的伐木公司負責人,掌握執照申請進度及處理辦公房舍租賃事宜,累計共投資一千二百萬元。
高雄地檢署長期監控蒐證後,去年一月間趁孫女來台展開查緝行動,孫女在偵查中自白說出犯罪細節,最後判決免刑。井羈押半年,去年六月間承認部分犯行,以五百萬元交保。牽線的黃姓男子轉為污點證人,去年七月間跳樓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