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停1」停車場12月18日起停車預收停車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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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部分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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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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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所及業者昨天下午緊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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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是落實停車收費、使用者付費的權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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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有彈性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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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車主權益。
苗栗市公有「停1」、「停4」、「停8」、「停10」及「市4」5處公有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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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年、1千多萬元的權利金,上個月起委託聯永物業公司收費管理,臨時停車每半小時費率10元,收費時間周1至周日上午8點至晚上9點。
其中,環自治路、忠孝路、民族路、北安街的「停1」停車場,共有近500格停車位,18日起預收100元停車費,再多退少補,遭部分民眾質疑走遍全台,也沒有碰到預收停車費的停車場,消保官及縣府工務處道路管理科接獲反映,已介入了解。
市公所工務課長郭政鑫、聯永物業主任王佳榮昨天說明,表示「停1」是特例,雖屬路外停車場,卻是開放式,一些民眾停車離場不繳費,造成呆帳率高,業者將採取法律程序追討。
預收100元停車費的權宜做法,必須考量計費晶片、人工等成本,並搭配車子未停滿7分鐘免收費,及每天最高90元的優惠,100元多退少補;不過,也會採彈性做法,如果車主配合,估計停車時間繳費,或是晚間停車等,收費員也不一定要收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