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昨天就彭姓男子縱火燒死五人案舉行「生死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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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陳文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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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對是否判決死刑十分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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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該判還是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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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擔當;彭的律師王展星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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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是精神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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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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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會的「魯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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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判他死刑,也無法達到教化威嚇功能,「一定要判死嗎?」
陳文禮還表示,從二○一一年至今,最高法院判決死刑確定的人數從十六人、七人到六人,今年仍掛零,不知是否因為兩公約施行或廢死主張較活躍的關係。
他認為,彭因細故縱火燒死人,和鄭捷有何兩樣?只是一個拿刀,一個潑汽油,使用工具不同而已;判決不能悖離人民情感,如果這樣都不判死,社會不能接受,也無法撫慰被害人家屬。
王展星把辯護重點放在對精神病患應否判死的論題上。王主張,法院過去依賴刑法十九條規定,以被告犯案時有無心神喪失、精神耗弱,作為是否免刑減刑的依據;但除此之外,還要面對如彭一樣,有長期精神病史,無法控制自我情緒的被告,以死刑處罰彭的目的為何,可以判他死刑嗎?
王展星也認為,不能因為被害人有五人,就回推彭的犯案情節最重大,因彭雖有縱火燒死周姓友人也不在乎的想法,但不知朋友所在鐵皮屋遭封死;如果鐵皮屋未封死,或許死傷不會如此慘重。
對王展星的主張,最高法院法官吳燦質疑,精神病患不能判死的範圍為何?若是個人原因所致,如彭後來因嗑藥而有妄想情形,也包括在內嗎?王展星表示,精神病患不能判死的範圍應由最高法院在個案中確認;精神分裂是複合因素,彭有長期病史再服安非他命,又誘發精神疾病,和一般單純嗑藥情形不同。
彭姓男子因找周姓結拜好友幫忙遭拒,心生不滿,前年到周所在的鐵皮屋潑汽油縱火,造成屋內五人死亡,一、二審及更一審都判彭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