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未婚張姓男子與已婚友人許姓男子,
,去年先後與同1名少女發生性關係挨告,
,法官認為,
,張姓男子與少女是男、女朋友,
,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8月,
,緩刑5年,但已婚許姓男子是「吃幼齒」心態,且不認罪,判刑1年,面臨牢獄之災。,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