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心生不滿 當街打死小狗

張男去年底在中區某遊藝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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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自己飼養的黃色幼犬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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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掐住幼犬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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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路人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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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仍繼續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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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幼犬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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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昨以故意傷害動物致死罪將他判處拘役20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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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科罰金12萬元。張男打死幼犬地點在遊藝場前,檢方原以為他因賭輸錢,氣憤下轉而虐犬致死,但張男(33歲)供稱幼犬不合他意,就憑自己高興虐犬,遂將他起訴。承審法官說,張男犯了動物保護法的任何人不得傷害動物規定,以及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罪。法官審酌他不知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無故施暴,因此判拘役及罰金。檢審查出張男去年10月底開始飼養黃色幼犬,因不滿意原想將幼犬送給他人,去年11月14曰下午攜帶幼犬到中區某遊藝場前,等友人來接走幼犬,但不知何故張男突然對幼犬心生不滿,以右手掐住幼犬脖子,還反折牠嘴巴、脖子,毆打頭部,故意虐待、傷害,致幼犬當場死亡,經李姓路人報警將張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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