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指出,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
,在計算銷項稅額時若額尾數不滿一元者,
,應按四捨五入計算。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
,除第4章第2節另有規定外,
,均應就銷售額,
,分別按第7條或第10條規定計算其銷項稅額。財政部規定,
,當尾數不滿新臺幣一元者,應按四捨五入計算。,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