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計下周一召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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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4)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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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列為重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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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儘快通過;對於立委建議專法綁受控外國公司(CFC)條款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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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備反避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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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榮表示會尊重委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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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配套讓CFC條款二年後上路。我國所得稅早已參考國外反避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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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所得稅CFC課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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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企業設在免稅天堂的關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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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盈餘將併入母公司課稅,目前估計至少十萬家台資BVI(英屬維京)、開曼等免稅天堂的紙上公司會受影響。 為避免反避稅條款衝擊過大,立院以附帶決議方式,訂定必須以兩岸租稅協議生效等前提下才會實施,由行政院訂定正式實施日期,因此遲未上路。但若資金匯回專法配套CFC條款二年後上路,就是明白告訴所有錢藏海外的富人或企業,若不利用資金匯回二年的租稅優惠回台,二年後就要用CFC條款課稅,等於是讓專法除了糖果也有棒子,將讓專法有如吃了大補丸,不但增加資金匯回誘因,也與國際反避稅制度接軌。日前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提議在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落日後,同步啟動CFC條款在2020年上路。蘇建榮說,尊重委員意見,希望可配套讓CFC制度及早上路,在專法二年施行期滿後,就讓CFC制度日出,「解開與兩岸租稅協議的連結」。至於另一項反避稅條款「實際管理處所」(PEM),則涉及實質總部認定問題,比較複雜,與兩岸租稅協議關連性高,因此分開脫勾,暫不處理。反避稅法案上路三大前提中,國際版肥咖(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落實稅務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子法訂定及宣導等都已達成,僅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在政治現實下仍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