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4年前曾規定女警執勤時長髮梳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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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引發反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苗栗縣警察局長翁群能就任不到十天就在主管周報中交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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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執行臨、路檢等攻勢勤務必須「長髮梳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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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帶班幹部處分;號令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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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女警強烈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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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髮禁復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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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也不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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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三把火簡直莫名其妙。縣警局昨天緊急「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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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並未強制要求女警一概不能綁馬尾,騎乘機車就沒限制綁馬尾,應是分局傳達時發生認知落差而造成誤會。副局長陳明宏表示,女警梳髻是提醒執行攻勢勤務要有自我保護的危機意識,若因此造成安全問題,帶班幹部要負責。 陳明宏說,日前發生鐵路警察執勤殉職憾事,局長上任後特別指示添購防割手套等相關設備,另外提及轄內發生街頭鬥毆事件時,基於人犯、案件、執勤「三安」原則,提醒女警梳髻以防遭拉扯、發生不可預測風險;縣警局對女警頭髮,只要不影響執勤效率、安全、整潔,充分尊重自主權。據了解,翁群能上月廿二日接任苗栗縣警察局長,卅日第一次召開科室主管及分局長周報,就交辦女警臨、路檢等攻勢勤務時,長髮馬尾挽上勤務帽,否則帶班幹部處分。部分女警接獲通報後認為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莫名其妙燒到女警身上,沒有合理尊重身體自主權,且本末倒置。她們指出,女警綁馬尾與安全沒有直接關聯,女警會注意勤務安全,但出勤騎乘機車,髮髻將會讓安全帽時難以完全到位,無法發揮妥當保護作用,以致途中必須曝露在常態危險環境,造成安全問題不是更嚴重?更別提穿脫安全帽,髮髻早已散亂,髮髻梳理又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