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雙面政府:詐欺犯拚命搶,殺人犯極力推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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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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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陷入圈套。 分享 facebook 香港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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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連日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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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詞令人瞠目結舌。直到挺不過輿論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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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昨日才改口說「香港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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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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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將派警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台灣一向以民主法治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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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府面對區區一名港嫌卻如此畏怯而戒心深重,簡直羞辱了我國民主法治的優越性。尤其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和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蔡政府處理此案的反覆曲折,令人目不暇給。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蔡英文和蔡清祥皆稱,港台須有某種形式的「司法互助」,我才能接受陳同佳投案。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國從肯亞、印尼、馬來西亞、波蘭、拉脫維亞等諸多國家交涉遣返我電信詐騙犯,人數動輒數十或上百,台灣和這些國家何曾簽署司法互助協定?雙方不過是透過外交及司法交涉,極力爭取嫌犯返國受審,以免他們被押解至中國大陸被處以重罪,這也是為維護司法主權。蔡政府聲稱港方須先與我談妥司法互助,完全只是託詞。 對於橫行國際損害台灣形象的電信詐騙犯,蔡政府為了與中國抗衡,每每不惜使出渾身解數,爭取詐欺犯返台。相形之下,對於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投案,政府各部門卻競相表態拒收,其間落差宛如天壤,令人難解。唯一的解釋是:蔡政府根本不在乎正義、公理或人權,凡是遇到兩岸議題,法律最後皆在「政治優先」下遭到犧牲。 VVIP 會員限定! 使用活動金幣灌溉優質新聞,抽 iPhone 11、仟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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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今天尚未使用活動金幣 點按文章中的「贊助好新聞」,以活動金幣贊助該篇文章,支持心中優質新聞。iPhone 11、仟元現金….等您帶回家。越多天登入贊助,中獎機率越高! 次看閣揆蘇貞昌的觀點。他認為,「香港人殺香港人,說要送來台灣,這很詭異」。事實上,真正詭異的,是蘇貞昌的法律認知。第一,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這是士林地檢署去年向陳同佳發布通緝的主因。第二,蘇貞昌身為閣揆,卻說出如此偏頗的「種族主義」論調,證明他眼光狹淺、信口開河,毫無閣揆之重量。第三,以其邏輯,如果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外國人,司法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那麼台灣豈不成為外國人犯罪的天堂?也難怪,有法界人士質問:蘇貞昌真的當過律師嗎?再看徐國勇的賣力演出,就更顯可笑。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二○一六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方面說,只要陳同佳一現身台灣,我國會立即將他「逮捕」;但另一方面,同是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不准其入境。言左而行右,何其矛盾!陳同佳要來台投案,我政府「逮捕」他當然是必要程序;但徐國勇卻下令境管,不讓對方有入境的機會。這樣的內政部長,到底有哪句話、哪件事是可信的?一名通緝犯要投案,竟使蔡政府驚嚇到不知所措,讓民眾看破了手腳。事實上,在台港人民心目中,我國的民主自由與司法獨立應較一國兩制的香港成熟而健全;但蔡政府卻把港府當成較勁對手,不僅選錯對象,更深陷自我矮化的迷思。港府處理陳同佳案的消極確實可議,但蔡政府以「陰謀論」拒收陳同佳,更是自棄司法主權。昨天若非蔡政府想通了,今天我們就等著看陳同佳在大街趴趴走;那樣,民眾觀感會更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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