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賣處方藥至藥局 應開二聯式發票

永康區張先生問:本公司係藥品製造商,

網路行銷

,銷售藥品予藥局,

主機代管

,究應開立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藥商銷售藥品予藥局,

行銷達人

,倘屬醫師處方藥品,

網路代銷公司

,核屬藥局執行調劑業務之進貨,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藥商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倘屬醫師、藥師或藥劑生指示之藥品、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或其他貨物,

油柑酵素

,則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另外,

清境住宿

,藥商如已依藥事法相關規定區分藥品類別,並據以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事後稽徵機關查獲藥局有違規轉售行為時,得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不予處罰藥商,惟藥局如涉及逃漏營業稅,仍應依規定核處,並將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台中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代銷公司
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頁
SEO優化
關鍵字優化
SEO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
產品代銷
客製化網站
主機代管
粉絲團經營
台中操作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行銷
專營FB粉絲團
網路行銷顧問